为提高公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结合安溪县蓝田乡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近日,安溪法院“两山”巡回法庭干警从县城出发,驱车74公里到案发地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在百年红豆杉下巡回审理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
庭审过程中,经法院释理说法,被告人自愿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认购林业碳汇36吨,替代履行其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造成的碳汇等损失。合议庭将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对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庭审后,法庭干警对前来旁听庭审的村民就地开展普法活动。普法现场,村民还通过展板了解了一些受保护动、植物的信息,法院干警亦通过手机向村民展示了此次被采摘的福建观音座莲蕨的野外生境和生长形态。
“把法庭搬到村落,被告人现身说法,让群众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有更加深刻、更加直观的印象!”蓝田乡干部全程旁听了庭审,表示很多村民自发到现场旁听,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